• 2011-08-27

    相思是一种病

    Sauvignon Blanc原产自法国的波尔多,生长在石灰质的土壤上,中文名叫白苏维翁,可大家更喜欢的,恐怕是带有些诗意的名字“长相思”。长相思葡萄有着漂亮的青绿色,酿出来的酒清澈纯净,颜色较浅,酸度很高。无论何处产的长相思中,都会掠过一起清新的青草味道,其他就是百香果,凤梨,芒果,青椒,芦笋,柠檬,矿物质...喜欢葡萄酒的人,在提起长相思的时候,都知道用委婉的语气说有“醋栗芽孢”味道,而大家都是为了避免在喝东西的时候直白地说出,这就是猫尿的味道。酸酸的,骚骚的,正是长相思的味道,是思念的味道…

    如果说莎当妮是中规中矩,娴雅高贵的闺秀,长相思就是桀骜不驯,叛逆不羁的“野玫瑰”了。长相思的酸度高,口感清冽,经常需要用赛美蓉来调配,即使这样,也掩饰不住她的狂野气息。入口只感觉一阵阵的酸撩拨着味蕾,却因为如此不加修饰的纯粹而让人欲罢不能,略放一会儿,醉人的果香和花香才慢慢地从杯子中蔓延开来。

    长相思起源于法国,却成功在新西兰。新西兰的阴郁气候和岩石较多的土质,适合长相思的生长,恰如其分地体现了长相思的酸,和潮湿的猫尿味道。比起脂粉气更浓的美国长相思,新西兰的长相思更像是一位阅尽人间繁华的孤傲女子,清瘦尖酸,而内心中充满了丰富的情感。在新西兰的马尔伯罗地区,有一个著名的酒庄,叫做Cloudy Bay,“云雾之湾”,这里出产新西兰最好的长相思葡萄酒。如今,Cloudy Bay已经是LVMH旗下的香槟品牌Veuve Clicquot所拥有了,而这个品牌还拥有法国苏岱最顶尖的贵腐酒庄依更堡和香槟区的唐•培里侬香槟王。

    云之湾,听这名字,脑海中已经浮现了一副云雾缭绕的图景。镜头从高空中慢慢推下,拨开层层的云雾,渐渐露出远处的港湾,1770年,库克船长就是从这里,望见了新西兰的南岛,由此得名Cloudy Bay。想想在如此仙境中生长出来的葡萄,必然带着无尽的深意。

    或许因为思念一个人,总是在忍受着内心苦苦的挣扎,即使是分别已久依然念念不忘。遥想曾经你侬我侬的日子,何等的甜蜜,恰似一杯桃红,红袖添香,暧昧的颜色,如月圆时不会熄灭的一盏夜灯。而今只剩形单影只,想念之时无以聊赖,只能独自把盏相思,一丝清泪滑落脸颊,苦中带着酸楚,仿佛夜半冷气袭来,葡萄粒儿上凝成的露珠…

    你寂静,我也寂静,一如同我们当初的约定:今生今世,转角见到,也已经是陌路之人。走在曾经熟悉,现在却慢慢陌生的城市中,恍惚中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街道中都会有你的影子,我们牵手走过的日子…

    陈奕迅《好久不见》: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
    和你坐着聊聊天

    酸,可以是辛酸,心酸,酸楚,总之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给人带来一丝不快,又说不上撕心裂肺的痛楚。有时候也会有种冲动,再次飞奔到你身边,哪怕只是路过你经常经过的街角,远远看看你的身影,是否增加了眼角的皱纹,是否被工作累垮了腰身。长相思啊长相思,一杯透明的液体里,折射出了多少故事和人间悲情…

    是不是忘了过去,忘了每一个独自等待的夜晚?忘了过去多少次坐在高空的飘窗前,看着滂沱的大雨冲洗这个城市,哭成带着露水的长相思?你不知道在哪个角落…付出的时间,青春,等待,等待你的抚摸,等待你转移目光到我的方向,在黑暗中的眼睛充满了期待和渴望… 入口时候的酸烈,已经慢慢淡开在舌尖,充满口腔的回味,是苦涩…

    相思是一种病,我愿意饮下这酸涩的味道,沉浸在对你的思念中。

    如果有一天,你收到一瓶没有只言片语的Cloudy Bay Sauvignon Blanc,记得要想起我…

  • 2011-08-06

    星巴克经验

    “We are not in the coffee business serving people. We are in the people business serving coffee.”

    --Howard Schultz, Spring 2005

     

    用吉姆·柯林斯在他著名的商业著作《基业长青》中,提出了“高瞻远瞩公司”(visionary company)的概念。评价一个公司是否是“高瞻远瞩公司”,有如下的几个标准:

     

    Ø  领导人是“造钟者”,而不是“报时者”

    Ø  有着比追求利益更高尚的企业目标

    Ø  保存核心,刺激进步

    Ø  有胆大包天的目标

    Ø  教派般的企业文化

    Ø  优胜劣汰的进化

    Ø  内部培养出来的经理人

    Ø  永不停息地追求卓越

    Ø  构建企业发展的愿景

     

    虽然他在研究“高瞻远瞩公司”的案例时候,并没有用星巴克公司作例子,但是从任何角度来看,星巴克都是一个成功的,甚至可以说是伟大的商业机构。

     

    首先,我知道很多人很反感星巴克。对于中国人来说,一杯28元的咖啡,应该属于是比较奢侈的消费了,可能只有在去环境优雅的独立咖啡馆的时候,才愿意花30块钱喝一杯咖啡,而不是星巴克式的“快餐”模式。于是,喝星巴克就被冠上了“小资”的名声,而我这样天天喝星巴克的人,在别人看来,无疑就是在“败家”对于独立咖啡馆的老板来说,星巴克巨大的商业成功是无人可以复制的,它的品牌效应又是如此强大乃至无人撼动。在用星巴克的城市里,无论私人咖啡馆在创意上多新颖,服务上多完美,产品质量多突出,顾客必然要用星巴克来与其对比,这是一个很让咖啡馆老板们沮丧和郁闷的事实。

     

    “星巴克”这三个字,早就不仅仅指代一个品牌,而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个强大的不可逃脱的磁场,一种你沾上就不可避免可以上瘾的魅力。这魅力来自星巴克的伙伴,它的产品,它独特的经营理念和它多能带给人的奇遇。

     

    三年前,我从一个没有星巴克的城市来到了北京,直至今日,已经成为了星巴克的金卡客户。平时最常去的店,是公司附近的建外SOHO店和贵友店。初春,深秋,或者说一年中的任何时候,我都会在公司前一站下车,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走进星巴克,要一杯拿铁,冬天的时候要上一杯热摩卡或巧克力,坐上几分钟,看上几页书。

     

    星巴克带给我的回忆,每次都是亲切温暖的。在人生最低谷,最忙碌,最无助的几个月中,是每天早上一杯星巴克,和宁静清晨的半小时平静,让我鼓起勇气踏进办公室面对太多的混乱,和太多必须做出的决定,说出一些我最讨厌的自己说出的套话。而在混乱,疲惫,孤单,寒冷的时候,双手碰上一杯热热的咖啡,迷乱中的灵魂也会瞬间安静下来。慢慢地,我熟悉了星巴克的几位伙伴,他们的热情和倾听,会让一天有个好心情。有的时候,甚至就是为了和他们聊上几句,坚定地走进那扇绿色的门。扑面而来的总是浓郁的咖啡香味,动听的音乐,和熟悉的面孔。

     

    因为喜欢星巴克,我开始阅读关于它的书籍。选择的时候,排除了商业噱头,一本《一路向前》和一本Statbucks Experience足以。真正触及我心灵的,敲击我良知之门的,是星巴克从困境的泥潭中挣扎出来的过程。在我开始成为星巴克忠实顾客的2008年,也是星巴克的经营管理面临最严重危机的时刻。2008年,舒尔茨开始重掌星巴克的帅印,力挽狂澜。首先,全美所有星巴克门店同事停业几小时,实行全员的培训,学习制作浓缩咖啡。之后,关闭开设不合适的门店并且裁剪非门店的支持中心员工。另外就是组织各种活动,增进星巴克伙伴之间的团队凝聚力,更加深入地贯彻星巴克的理念和企业文化。舒尔茨能够真正认识到企业存在的根源问题,从来不避讳和员工谈论这些问题。他写了一篇又一篇备忘,全员发送,让员工感受到他在和所有的伙伴共同努力,一路向前。星巴克调整了自己的方向,回到了他们核心的业务上来,并且关注咖啡的品质,员工的专业度和服务。

     

    我读《一路向前》的那段时间,是我在职业生涯上最难做取舍的过程。我所在的公司,因为快速的扩张,内部的支撑和人才培养都无法跟上这样的速度,而暴露出了组织架空,人员断档,薪酬激励体系失调,企业文化被稀释等各种问题。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的汇报中,只报喜不报忧,把存在的根源问题轻描淡写地带过。我们这样的基层经理,担负着带领团队,传达文化,又改进流程的重担。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责任,全部流程只围绕如何免责和躲避可能出现的问题而制定,销售和产品矛盾激化,客户投诉频发。由于高层本身的局限性,很难真正做到特别高瞻远瞩的改革决策,只能用罚款这样极端的方式去惩罚,甚至几位总裁接到了1.5W的大罚单。脱离了一线业务员工,就不可能知道这些操作环节上有多少的漏洞。整个公司倾向虚荣和浮夸,只看到表面的浮华,无法深刻地认识存在的问题。一个民营企业,除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和资金最快的流动,已经忘记了其立足的根本是员工,这个物价的财富,企业失去了向心力和凝聚力。当我一边读着星巴克的经验,一边对比我身处的环境的时候,只觉得在沼泽中越陷越深,无法脱身。同时还要对下安抚员工,对上配合领导的乱指挥。痛苦和挣扎持续了好几个月,我最终下定决心,做出了离去的决定。

     

    约瑟夫·米歇尔把星巴克商业模式的成功总结为以下几点:

    Ø  Make it you own

    Ø  Everything matters

    Ø  Surprise and delight

    Ø  Embrace resistance

    Ø  Leave your mark

     

    有时候我真的想把这些书拍到老板的书桌上,让这些高层也去思考一下他们的问题在哪里。可是有什么用这个公司除了知道把一群高管拉出去封闭培训,听那些中国所谓企业管理“名师”的忽悠和骗术,然后再积极讨论….面对一个如此经营的组织,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离职已经有一周多了,没去星巴克了。今天一个店里认识的顾客朋友发来短信:

     

    Guiyou Starbucks misses you as well…

     

    写完这篇,我已经忍不住想要喝一杯香浓的拿铁了,带上电脑,换衣服,出门喝咖啡去….

     

    (备注:此文完成于8.5日下午16:00,就在这时被一朋友叫出去办事,碰头地点SOHO星巴克天意!)

  • 今天在复习托福写作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一个例题:

    The importance of studying history。”

    范文中的观点是学习历史,不是为了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来解决现实问题。读史让人明志,明事理,能有大局观念和宏观的分析能力,而历史又怎么不是现代人梳理现实世界的镜子呢。

     

    We, the People是一本大二时候,老师借给我的影印原版历史书。因为当时语言和思想的局限性,一直没有看懂,直到大学毕业三年后的今天,才真正静下心来慢慢地阅读。我第一次认真地阅读完一本原版的历史书籍。

     

    作者Leo Huberman是一位信仰社会主义的美国人学者,维基百科上找不到他的太多信息。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没有可以去了解他的背景,只是感觉到了这本书“左”得非常厉害。

     

    给这本书最突出的,也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作者的书写历史的方式。以前我们读过的历史,无一不是王侯将相的历史,皇家的统治,朝代更替,战争,政变,科技进步给人类文明带来的巨大进步等宏大的历史背景。很少又几本历史书籍,会从人本身的角度出发,描写作为个体的人,在历史洪流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教科书上所说的人民的智慧结晶之类不算)。这样的书在美国很少,在中国更是少的可怜

     

    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书写者和传承者。国家的历史,世界的历史,其实本身就是人的历史,人民的历史。黄仁宇先生的大历史观,从一种宏观的角度去贯彻社会的变革,摆脱个人情感主观一切障眼的因素,从客观的角度评判历史事件对于人类社会的推动作用,是一种书写历史的办法。而从人民的角度出发,叙写人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的艰辛困苦,如何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最终推动文明的前进,又是一种写法,这样的写法,让我更期待,读起来更能够感同身受。

     

    美国是一个神奇的国家,自从美洲大陆被哥伦布发现,到《独立宣言》的发表,独立战争的胜利,再到“三权分立”的真正实行,每一次成功,每一次的进步,都有英勇无畏的人民的身影。他们渴望自由,渴望财富,愿意通过自己的汗水和努力来争取自己应得到的生活。他们是一群可爱的人,是希望命运能够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一把来福枪,一把斧子,他们无所畏惧地面对着未知的领域,勇敢地开拓。美国的疆土就这样一尺一寸,在他们的探索下扩大着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都能点燃身上的热血,让激情沸腾。

     

    记得老师说过他最喜欢的三个美国作家是菲茨杰拉德,海明威和杰克·伦敦。这三个男人同样代表了雄性不可动摇,不可质疑,生猛强悍甚至野性的力量,却也同样代表了繁华背后的虚荣和梦想的破灭。美国经历过彷徨,迷失方向的时候,可是最后,他强大的个性和自我调整的能力让他从失意和迷惘中重新找回了自我。就好像美国前财长亨利·保尔森的《峭壁边缘》中描写的拯救金融危机一样,美国,经历了多少次成长的阵痛,没有榜样可以效法,没有先例可以学习,只是凭着自己的倔强和执着,走到了今天。

     

    文学与历史有联系,但是文学不是历史,当历史可以用一种文学笔法来写就的时候,当历史被文字编织成了一首澎湃的交响曲的时候,它本身就又多了一层魔力。在Leo Huberman字里行间跳跃的,是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特引用We, the People中的两段话,作为对美国精神的总结:

     

    And so they came, both the willing and the unwilling… They were brave souls who left their native lands to try their fortunes in a New World; they came to a life of adventure where only the strong survived; they were a determined, courageous people.

     

    The America of the early seventeenth century was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America of the golden year 1929. What had been a wilderness inhabited only by savages and wild animals had become the richest country the world had ever seen. The transformation which had taken place during those three hundred years was a success story which would have delighted the old-time writer of thrillers. He would probably have given the story the appropriate title of “From Rags to Riches”.

  • 小时候,睡前妈妈都会给我读故事书,有的故事会读很多次,印象最深的是葛翠林先生写的一篇中国童话,《野葡萄》:传说深山中长着一种美丽得像珍珠的野葡萄,瞎眼的人吃了它,就可以重新见到光明;一个瞎眼的女孩,为了救自己和同样瞎眼的小妹妹,独自冒险去寻找野葡萄,给很多瞎眼人带来光明

    葡萄,一种多么神奇的植物,代表了人们对美好,纯真和善良的向往和期待...

    Chardonnay, 中文名莎当妮,霞多丽,是我最喜爱的一种葡萄。带着醉人的水果芬芳,矿石味道,蜂蜜的甜味和清澈透明的颜色,莎当妮有着极强的适应性,不似娇气的黑皮诺那般难伺候,所以在全世界种植广泛。莎当妮起源于勃艮第,夏布利地区出产世界上最好的莎当妮。听说勃艮第地区还有一个村庄就叫做Chardonnay,先有村才得名此葡萄,还是因葡萄才命名村庄,绝对可以上升为一个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哲学课题了

    像我这样喜欢莎当妮的葡萄酒初学者,更感兴趣的,是新世界生产的适于日常饮用的葡萄酒。更是因为对电影的狂热,按图索骥地找到了2008年上映的关于加州葡萄酒的电影Bottle Shock。观影之后,自然免不了对这段真实的历史进行一番探究。

    早在18世纪,美国纳帕地区就已经开始生产葡萄酒了。淘金热带来了大量的西部移民和对葡萄酒的需求。同时,中国的非法移民为这个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直接带动了葡萄酒产业的发展。美国的葡萄酒产业曾经一度繁盛。但是随着排华法案的公布,大部分中国移民失去了在葡萄园的工作。接下来的根瘤蚜病和美国1920公布的宪法第18号修正案,开始了长达13年的禁酒期,葡萄酒产业遭到了很大的打击。除了一些酒厂还在生产圣餐用葡萄酒来勉强维持,其他的酒厂全部改生产葡萄汁等日常饮料,很多酒厂只能破产倒闭。到1933年,宪法第21号修正案取消了禁酒令的时候,纳帕地区仅存了140家酒庄。

    同时,1933年,美国的经济大萧条刚刚结束。大萧条冲击的是整个美国的经济。葡萄酒产业到了六十年代才开始真正的复苏。领军人物Robert Mondavi和自己的家族Charles Krug酒庄脱离关系,建立了自己的酒园。加州的酒农们渐渐开始改进技术,酿制出优质的葡萄酒,代表酒庄有Chateau MontelenaSpring Mountain Vineyard Stag’s Leap。可是法国酒盘踞世界市场,地位无法被震撼,纳帕当时在世界上也没什么名气,再好的酒也没销路。

    Chateau Montelena位于北加州的Calistoga,坐落在Mount Saint Helena山下,因此而得名Montelena。酒庄始建于1882年,创建者是在淘金热中发家的Alfred Loving Tubbs。在禁酒期间,酒庄不再酿酒,而是靠买葡萄存活了下来。1958年,酒庄被卖给了一对中国的退休机械工程师夫妇Yort & Jeanie Frank。此夫妻俩对酒庄最大的贡献,就是美化了酒庄的环境。夫妻俩建造了一个中式的花园,还挖了个人工湖出来,这就是Jade Lake(名字也很有中国特色哦)!因此,Chateau Montelena成了纳帕地区最美丽的酒庄。

    1968, Lee & Helen Paschich夫妇买下了酒庄,合伙人Jim Barrett开始掌管酒庄。1972年,酒庄酿造了第一批酒。可以说他是美国葡萄酒重振雄风的关键人物,在他的领导下,酒庄重新种植葡萄,引进了先进的生产线,精工细作,一改美国葡萄酒只重视产量忽视品质的酿造风格,追求卓越和完美。但是没有遇到伯乐之前,千里马也只是默默无闻,Jim Barrett也因为资金问题无法维持下去,几度陷入绝望。

    直到1976年,生活在巴黎的侍酒师兼酒商Steven Spurrier为了把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优秀葡萄酒介绍给法国人,前往美国寻找灵感,邂逅了Chateau Montelena,并把酒庄生产的1973年的莎当妮带到了1976年的法国巴黎品酒大赛上。

    1976年的这次大赛是一个历史性的事件。4支勃艮第的白葡萄酒和6支加州纳帕的白葡萄酒对抗,4支波尔多的红葡萄酒(其中包括了1970年的木桐和1970年的奥比昂)和6支加州纳帕的红葡萄酒在对抗。最终的结果,来自加州Stag's Leap1973年赤霞珠在红葡萄酒中脱颖而出,来自Chateau Montelena1973Alexander Valley出产的莎当妮成为了白葡萄酒中的黑马。这次大赛,颠覆了法国酒不败的传奇,成为新世界葡萄酒扬名的标志。这两款获奖的酒也被美国的国家历史博物馆作为展品收藏,永远留在了美国的史册上。

    2008年,法国波尔多地区名庄爱士图尔酒庄(Cos d'Estournel)庄主Michel Reybier曾经想要收购Chateau Montelena。但是这桩交易最终因为价格问题而告吹。现在,Chateau Montelena依然在坚持自己的酿酒传统,代表了美国葡萄酒的最高水平。

    在翻阅资料,了解这段历史的过程中,我也在琢磨旧世界和新世界的关系。任何新的事物都是由老的事物中发展出来的,追根溯源总会回到起点。如葡萄酒,旧世界的酒充满了历史,文化和内涵,也带着装腔作势的高傲气息。电影中美国纳帕的酒农,个个一身本领,身怀绝技,却满口乡谚俚语,穿着破牛仔和大靴子,不修边幅。Chateau Montelena的胜利,是又一个American Dream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的例子。无论是在研究现代的美国社会,还是阅读美国历史(近期刚刚读完一本美国历史书We, the People《我们即人民》),从五月花号载着避难的清教徒抵达美洲大陆,到西部拓荒的运动,再到金融危机的力挽狂澜,我所能感受和体会到的,是一种奔腾的热情和永不停息地向前的力量。美国的酒农仅仅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就已经让自己的酒的品质和有着百年酿造历史的波尔多名庄酒抗衡,如果再继续努力下去,不知道能够做出什么样惊人的成绩。在故纸堆,功劳簿上睡大觉的旧世界,真的要反省和反思一下了。

    如果仅仅就电影本身评价,投资不大的小制作,除了Alan Rickman,也没有大牌明星,故事的节奏并不紧凑,带着明显的好莱坞式的包装技巧和情节安排,很多情节是和事实不符的。对这部电影的评价走了两个极端,极好和极差。我想给予极差评论的大概应该是对酒行业没有特别多兴趣的人吧。仅从葡萄酒业本身来说,我觉得业内人士都应该看一看,毕竟这部电影带来了关于美国葡萄酒的很直观的资料。尤其是酒庄介绍短片和拍摄花絮,信息量还是非常大的。拍摄手法和记录片一样,风景美得无法用语言表达,弄得我一再有嫁个酒农去加州种葡萄的冲动了。

    电影看完了,背景了解完了,到了去开一瓶莎当妮解解馋的时候了吧,最后用Chateau Montelena的少庄主兼酿酒师Bo Barrett的话做个结尾: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n winemaking is balance; from the technical aspect it is the strength of the triangle: balance of art, farming and science to make consistently great wines." 酿酒最重要的是平衡,从技术角度说好比一个三角,是艺术,种植和酿造优秀葡萄酒的科学三者之间力的平衡。)

  • 惭愧地说,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开始知道、熟悉、了解赫尔曼·黑塞,不是因为诺贝尔文学奖,从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里呢?我读的第一本黑塞的书,是《纳尔齐斯和哥尔德蒙》,之后是《荒原狼》。《在轮下》一直静静里立在书架的角落里,未曾问津。更浅薄的是,《玻璃球游戏》以它的厚度,和其貌似与科幻相关的内容,让我敬而远之,甚至一度动了处理二手书的想法。直到有一天,当我终于把这本书挂在网上卖二手,却收到了无数封前来索书的邮件,一再争抢,有人告诉我这本书已经不再印刷时,才对它好奇心顿生。到底是什么,让这么多文艺人士对此书趋之若鹜,奉为珍藏级的佳品呢?仅仅因为黑塞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头衔吗?带着这个问题,我打开了这本尘封已久的作品,一口气吞下几十页,不禁惊叹:我险些与黑塞失之交臂啊!感谢那些来信索书的人们,让我意识到了自己所一直自以为是的清高,事实上是多么的浅薄。

     

    我眼中的黑塞,一直在书写孤独,探索着孤独的底限。不习惯黑塞写作风格的人,会认为这个老头子写书太自恋,完全是在一味自说自话,《纳尔齐斯和哥尔德蒙》和《荒原狼》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他的每一个人物都在忍受,享受着终极的孤独。

     

    他用文字搭建了一个卡斯塔里王国,一个比宗教还要高尚神圣的神秘学园,这个学园中所有的人,都纯粹地为精神世界而存在,玻璃球游戏是这些人们的终极任务。卡斯特里是一个从“副刊时代”的低俗中完全脱离的世界,那群比知识分子更知识分子的人们,因为世俗的败落而脱离世界,遗世独立,在德国的黑森林中建立了自己的王国。

     

    卡斯塔里学园的设置,是为了探索,在一个没有了阶级,没有经历负担和压力,没有情欲,没有婚姻,绝缘于诱惑和欲望的,只有纯粹研究学问的世界中,人类将如何处理各种关系和生存。既然是从小就接受了最纯粹教育的人,人性中卑劣的污点还会不会起主宰的作用。最终的结果,是没有诱惑和欲望的世界失败了,好比是完全没有细菌的空间根本不可能存在一样。不可能有任何一个角落能够缺少黑暗和负面的因素,即使有,那存在也不会长久。卡斯塔里的玻璃球游戏者们,想要完全脱离社会的束缚,这个尝试最终以失败告终。

     

    克乃西特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这个王国在他心中彻底地崩溃,最终,使他不得不选择了出走,逃离,选择真实的世俗生活。而他真的能够逃离自己的宿命吗?他消失毁灭于离开卡斯塔里的第一天

     

    卡斯塔里最终陷落的结局是必然的。在这里不缺乏知识,不缺乏精神鸦片。可是换个角度看,卡斯塔里所研究的学说本身对世界的进步没有任何的影响和意义。可以说,无用,无意义,至高无上是卡斯塔里人的骄傲。他们的存在就是要忠于世人永远无法理解的东西,并以此为终身的事业。克乃西特从来都是孤独的,他的孤独,来源于他对绝对纯粹的追求。

     

    为什么黑塞要为自己的主角安排如此的结局呢?他是矛盾的,黑塞想要毁灭卡斯塔里,而复杂的感情又迫使他无法亲手摧毁自己苦心搭建起来的乌托邦,只能用克乃西特的消亡来挽回这样的失败。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内心中的矛盾是清高和世俗之见的不可兼容,两者在同一个人身上相斥所引发的无穷的痛苦。

     

    这一天不得我让我联想起,这个古怪的老人的生活经历,黑塞一辈子没能逃脱孤独的命运。他的三次婚姻,唯有第一次是绝对幸福的。可是他却无法忍受这样的幸福,而选择了逃离,这与克乃西特逃离卡斯塔里的经历又是何等相似呢?他是个作家,作家就不应该得到幸福。幸福会让他慵懒,思想僵化,苦难才是灵感的源泉。他逃避幸福,他选择了孤独。第二段和第三段婚姻,黑塞是不幸的,尤其是第二次婚姻,直接导致了他的思考,和《荒原狼》的诞生。

     

    有人会说黑塞的文字缺乏了阳刚之气,显得过分阴柔,而他笔下的人物都缺乏了一种力量。其实克乃西特身上反映出的固执的力量怎么可能被忽视?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大师地位,而甘心来到一无所知的世俗世界做一个贵族青年的家庭教师。克乃西特所追求的绝非名利地位,他在顺从着自己内息的呼唤,只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生存着。这样的力量,并不是通过很激烈的方式而表达出来的。书中的描写可以看出,每一个卡斯塔里人的高贵都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他们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们说话的用词精致,语气平静,任何时候都不失庄重高贵的仪态,不允许情绪过分外露,即使是积极的情绪。这一段在玻璃球游戏大师向当局辞职的时候表现到了极致。

     

    《呼风唤雨大师》,《忏悔长老》和《印度式传记》这三篇传记我还没能够完全读完。不过可想而知,整个一本《玻璃球游戏》是对三篇传记的诠释和扩充。黑塞首先完成了三篇传记和一篇诗篇,并且将传记和诗篇融入小说,设计为大师克乃西特的作品。

     

    克乃西特的故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另一部绝世小说《纳尔齐斯和哥尔德蒙》中,两位朋友的对比。哥尔德蒙对于生活,情欲的探索,他入世的态度。玻璃球大师克乃西特俨然象征了纯正中真的纳尔齐斯,而最终逃离学园,坚持入世,又好比是向往自由的哥尔德蒙。

     

    我看到了,黑塞关于孤独的描述。克乃西特大师自始至终的孤独,他并没有选择孤独的角色,而是孤独选择了他,一再在他生命转折点上,置于完全孤独的地位。其实黑塞自己,也是时刻选择离群索居,选择孤独。这就很容易理解,他为什么要在自己的家周围50米处,戳个牌子,写上“黑塞在此,不见外客”,弄得老朋友托马斯·曼都不敢上前。

     

    《玻璃球游戏》是一本伟大的小说,仅仅读到了它的文字,看到了文字背后浅层次蕴藏的意义。这里有多少黑塞的哲思,关于生命,选择,学问的思考,我看不透,因为它深不见底。我只是知道这本书耗费了他十二年的时间去写作。可能我再花十二年,也不能全部读懂他的思想。到现在黑塞作品的全球发行量已经超过了一亿册,拥有无数的粉丝。不过我想这个孤独的老爷子可能会气得吹胡子瞪眼睛:“谁叫你们粉我了?不稀罕!”。毕竟,孤独是孤独者的墓志铭。

  • 就在前几年,我心浮气躁到极点的时候,读E. M. Foster和Henry James的作品对我来说就是折磨。年轻的心渴望刺激,激情,动感,我怎么也无法静心,去品味古典英国文艺片中那含蓄的,散漫又漫不经心的老式贵族的优雅。

    两年过去,浮躁的心平静了很多,这次,惊奇地发现,我终于把《霍华德庄园》这样一部两个半小时,没有强烈波澜起伏,看似沉闷的电影品出了味道。如一杯陈年的老酒,其芳香醇厚,余香徘徊是需要细品,才能体会到的。活在这个疲惫,混乱,唯利是图的世界里,我越来越崇尚完美的道德和一丝不染的纯真,反感那些揭示人间丑恶面的东西。可能因为我不需要再有什么东西,对我一再强调这世上的贪婪和罪恶。

    故事源起于老威尔考克斯夫人,露丝,在临终前把自己名下的房子霍华德庄园留给了晚年结识的挚友玛格丽特。玛格丽特并不知情,威尔考克斯家的父子几人,决定忽视老妇人的遗愿,不把房子送予外人。玛格丽特的旧房子租期以到,她拜托亨利给自己找房子,结果两个人却产生了感情,决定结婚。亨利的子女却以为玛格丽特另有所图。亨利也一度怀疑玛格丽特同意与自己结婚的动机。这其中的核心矛盾,我认为是亨利和莱纳德的矛盾,虽然一直是隐性的,没有正面冲突,却是贵族阶级和贫民阶级的矛盾。威尔考克斯家族和史丽克珠家族的矛盾,其实是因为史丽克珠家族对贫穷人的接济和帮助。威尔考克斯的子女与玛格丽特的矛盾,真正体现了两个贵族家庭的利益矛盾。玛格丽特和亨利之间的矛盾,则是人性中深藏的善与恶的矛盾。

    玛格丽特深深地喜爱霍华德庄园,却几次机会都没能去拜访。婚后,亨利也不允许一家人在霍华德庄园居住。因为他当初主张隐去亡妻的遗愿,保留自己长子对房子的继承权本身的行为,是与贵族阶级中,他所应该拥有的道德标准不符的。是贪婪和自私促使他做出了违背自己道德的行为,而他自己也倍受折磨。霍华德庄园是所有的矛盾的起始和最终的汇集点,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它的所有权产生的,所以一系列恩怨情仇也必须在这里得到解决。

    亨利是精明的,当他发现任何可能对自己造成不利的蛛丝马迹时,他会愤怒,甚至几次说要解除婚约。在他身上,不难看出那些曾经很有失体面的行为,比如曾经和妓女有染等。最终,玛格丽特的善良感动了他。他承认了自己的儿子是害死莱纳德的元凶,没有再替儿子掩饰罪行。

    玛格丽特无疑是整部作品里最完美的人,可以说她是当时英国上流社会完美道德的化身。她陪伴老夫人露丝走过最后的时光,真诚地帮助穷困潦倒,出身卑微的朋友莱纳德,善待对自己心存芥蒂的威尔考克斯家的子女,还原谅了丈夫多年前的放纵行为,最终用自己的高贵感染了亨利。她懂得隐忍,识大体,顾大局,又宅心仁厚,即使是在不被人理解的时候,也不会因此而有任何改变。

    在玛格丽特身上,我看到了久违的老式英国贵族的优雅。他们习惯于用隐晦又含蓄的语言去修饰不体面的事情,绝对不会给人下不来台。他们从来不会去指责别人的缺点,而是尽力地去帮助别人。他们过着精致,有品味的生活,懂得文学,艺术,音乐,历史。他们恪守着传统的教养,举手投足都带着高贵。真正心底纯净的人都会去做的,玛格丽特的心灵不会去被沾染,而保持着美好。

    《霍华德庄园》的结局,是一个Ashes to ashes, dust to dust的结局。理想主义者莱纳德在所有理想破灭之后,走向了灭亡,这或许是作者给他安排的最好的结局,是他命运唯一的出路。他的理想在那个社会背景下完全无法实现,他自己不可能与真爱的海伦结合,又不能和粗俗的洁姬分手,而他的性格怯懦地连自杀都不可能做到,怎么去安排他的结局呢?E. M. Foster很巧妙,也很聪明。饰演莱纳德的演员给我的印象尤其深刻,他怯懦的眼神,脆弱敏感的行为,还有走路时候前驱的上身,都完美诠释了一个贫困交加,怀才不遇又感情疲惫的男人。

    《霍华德庄园》也再次让我信服了一个道理,经典的作品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永远耐人寻味,永远不会让人们失去对它品读的兴趣,和探索其深处的好奇。惭愧地说,在大学学文学的时候我并没有仔细去研究过原著。看电影的时候,也没有借助任何的评论。个人认为此电影是James Ivory的巅峰之作。无论从场景布置,演员选择,拍摄手法还是细节处理上都堪称完美。是一部温暖人心的文艺电影。James Ivory也不愧是最擅长英国古典文艺片的导演,只有他懂得什么是优雅,什么是含蓄和细腻的感情,可以把电影的情绪拿捏地恰到好处。值得兴庆的是James Ivory还在拍电影,还在继续自己唯美优雅的路线。时隔4年,继2005年的《白色伯爵夫人》之后,James Ivory终于又要带来新的惊喜了。2009年,我期待能够下载到他再次和约翰•霍普金斯合作的The City of Your Final Destination。

  • 其实张爱玲我也没读几本。北京十月出版社的新版张爱玲全集收了几本《红玫瑰与白玫瑰》、《怨女》、《小团圆》。封底绚丽的红色花朵包装显得格外喜庆富贵,也更加衬托得其中文字凄凉尖刻。

    在这个时代,但凡读过些书,受过大学教育,有些文艺气息的女孩子就能写点无病呻吟,苍白无力的文字,自己贴出来,看着很享受,也似乎很有情调和品位。谁说不是呢,我也是那个年代走过来的啊。我认识张爱玲,不是在我思想意识形成的时候,在高中、大一大二那个奠定一个人文艺气质基础的时代,我接触的是波伏娃和拜厄特,不是张爱玲。在我开始读张爱玲的时候,已经不会被其文字中深层的伤害所触动,也不会被其小资情绪所影响了。

    张爱玲的文字太自我了,她不是在写给别人看,别人怎么想她似乎也不在乎,她就是任性地,一意孤行地自己写给自己看。所以她的文字中经常没有前因后果,愣头愣脑地出现一个什么人物,好像读者都很熟悉一样。这种方法被现在很多自说自话的女作家采用了,代表人物,她的老乡安妮宝贝。张爱玲的小说不交代时代背景,没有时间主线,不知道人物的年龄,也不知这一下发展出去了多少年。弄得抒情不像抒情,记叙不像记叙,让人看得云山雾罩,是对耐心极大的挑战。不过这种方法倒是还算是有普遍的意义,就是在什么年代读起来,都能找到一些共鸣,所以经久不衰,毒害了一代又一代女孩子的健康心理。

    她写的都是她自己,或者是她想成为的那种女人,每个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而优秀的小说家,其实并不是小说的参与者,而应该是旁观者。哪怕就是自己参与进去了,也不能让人看得那么明白,就是在写自己呢。她笔下的女性,都受过高等教育,完全有自食其力的本事的。却没有一个不为情所困,跳不出自身心魔的束缚。文字间,有充满了老式贵族对good old days的留恋和怀念。曼桢,银娣,王佳芝,九莉这样的故事健康吗?如果没有一定的抵抗力,这样的文字就如鸦片一样侵蚀不成熟的心灵,直至现在很多过早接触张爱玲的女孩子过早就有了或自寻烦恼,或顾影自怜,或消极厌世的思想。

    张爱玲在男人眼里肯定不是可爱的女人,在女人的眼里,也不是个能交朋友的女人,因为一不小心,你和她说的话就成了她的素材,你的故事就成了她尖酸调侃的对象。

    她为什么要这样,她有什么不满的?归根到底,还是在胡兰成吧。躲了他一辈子,生前连小说都不敢发表,怕自己又被抓住把柄,被曾经心爱的恶棍嘲笑一番。

    作为女性,我必须承认狭隘的视角是所有女性的通病。男人说妇人“头发长,见识短”也绝不是没有根据。“妇人之仁”要是指的女性的仁慈往往是眼前的,片面的,而没有全局思想。女性关注的是家庭世界,内心情感世界,是孩子,丈夫和女友构成的世界。女性的生活固定在一个圈子里,这不排除男性世界对女性的排斥和封锁。很多女作家,因为自身生活的不幸,引发了思想的扭曲,要不就是流于虚无和空洞,如弗吉尼亚·伍尔夫,要不就是放浪形骸间,用身体和器官标榜先锋的思想,而庸俗无聊甚至无耻的本质尽显其中。

    相比之间,奥斯汀是个可爱的家伙。她虽然终生未婚,但是她比张爱玲现实多了。她最了解什么是门当户对,什么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奥斯汀的诙谐幽默却显得那么可爱。与一般女作家相比,我还是更喜欢华顿和拜厄特,可能因为她们的视角可以逃出狭小的圈子,而看到社会问题的本质。

    肯定有人反问:华顿跳出了圈子?她的描写不是仅限于老纽约的上流社会吗?怎么能说她跳出了圈子?

    不然的是,华顿能够看到对人性的压抑和破坏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环境和社会本质的压迫。这一点,对于一个生活在其中,在20世纪20年代的女作家来说,也是在太不容易了。
    伍尔夫不及她的一点,就是她自己本身是顺应家庭和时代的,她从来没有在自己的文字中流露出对整个时代的批判。

    不用细说的是莱辛和伊萨克·蒂内森,则都在原始广阔的非洲大地的锤炼,而未过度沾染上小家子的俗气。

    读过了几本张爱玲,我决定还是算了。原本以为自己能在她的描写中,找到些超然的东西,却发现恰恰相反。当我一贯坚持的原则---读小说是要让自己放松,看得懂又不难受---被张爱玲别扭又病歪歪的小说冲击后,我决定,不会再读张爱玲了。

  • 从来没有人,教育我们去爱那个地方,我们的阴道。

    我们觉得她是让我们羞于启齿的,说起来就脸红,对,谈论她是粗俗的,没有教养的。

    男人们的眼睛游走于我们丰满坚挺的乳房,我们的浑圆翘起的臀部,我们光滑修长的大腿上,留恋于我们温暖湿润的阴道里,却编造出了一套理论,相信阴道,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阴毛,阴唇,阴蒂,阴道,子宫,输卵管她们是我们之所以成为女人的原因。

    一个女人的全部生活都在围绕她的阴道而展开。

    气味

    那里有一种气味,混合着我的欲望,身体内部散发的气息,那是我所熟悉的,我独特的气息。在我的内衣上,我每一条睡裙上,都沾满了这样的气息。我会为它着迷,有时候我甚至会把穿了一天的脏内裤放在离鼻子很近的地方,陶醉在自己的气味里。

    拿破仑告诉约瑟芬,他要回来了,两周内不要清洗下体,他要闻她。

    但我羞于与别人分享,更是从来不敢让他亲吻我的阴道。

    他用力分开我的两腿,“让我看看,快点,看看那个最漂亮的小东西。”

    “哦,不,不要去看,不要去看,不好看!”带着惊恐,我声音颤抖了。

    天哪,被他看到了,那么丑陋的东西,他不再爱我了

    我不能让他,发现我的气味,那难闻的,羞耻的,让我觉得无地自容的气味。

    我从没有试探过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我的阴道,因为从来不允许有任何把阴道暴露在男人面前的机会。把自己最隐秘的地方,呈现给一个男人,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信任。

    信任他不会因为你的气味而嫌弃你,信任他爱着你的一切,包括你的缺陷。“在他眼里,她的虱子都是双眼皮的”!

    阴蒂

    我也曾经试图寻找这个神秘的器官,寻找她的过程就是寻找自己。她是唯一为了快感而存在的器官,是女性的阴茎,是我们拥有的可以与男性同等对话的武器。

    我带着指套,伸手进去寻找,在哪里,到底在哪里?每次都是迷惑和失望。

    找不到阴蒂,就不会有高潮,就不会与自己的爱人享受欲仙欲死的沉迷。没有高潮的性,只能是单纯的交合,不是做爱。

    我寄希望于他,因为对他倾心相爱,无法控制自己对他无比强烈的欲望。

    我说,我没有高潮,我们做爱的时候,你给我一次高潮好吗?

    结果是又一次的失望。

    我该伪装高潮吗?我该为了不让他觉得难为情而伪装吗?我真的不知道。

    或许我应该早点意识到,高潮,并不能依靠一个男人的给予。

    他会控制你,占有你,嘲笑你,羞辱你,凌辱你用男性各种不同的方式。

    妇科检查

    鸭嘴钳,这个冰冷的东西,妇科医生用力地把它深入我的阴道,用力把我的阴道撑开,睁着自己空洞的眼睛像我身体最深处望去。

    永远不能忘记那种冷漠的表情,仿佛她自己不是个女人,而我鲜嫩的阴道只是她把玩的物件儿。

    每次的妇科检查,都是母亲和我去。她说,如果那些医生知道你未婚,却怀孕了,会很看不起你。谢天谢地我从来没有怀孕,但是每次妈妈还是要嘱咐我,如果医生问你有没有结婚,说你结婚了

    可是那些医生下手还是好狠啊,好疼,好疼,回家后,发现竟然出血了。

    高潮

    听说高潮,是一个无比神秘的东西。高潮,带着兴奋,陶醉和狂喜的声音,女人无耻的呻吟,大声的喘息。

    杜拉斯说,高潮像大海。我却说,高潮是个暗物质的黑洞,能把你吸进去,你就不存在了。

    高潮后,你紧紧抱着他,不让他离开,滚烫的热泪,顺着潮红的面颊滑落。

    就好像你们一起找到了天堂,浑身失去了力气,失去了控制。

    女人的另一个狂野的自我被深深埋藏在阴道的深处,等待着被释放。

    等待,等待对一个懂得珍惜的人,张开自己的身体,等待与自己的阴道一起,接纳

    一个不爱你阴道的男人,就不会真正的爱你。

    她是美丽的,她孕育了生命,她是力量的源泉。有哪个生命,不是经过阴道而来到这个世界上?阴道,是我们作为人,走过的第一条道路。

    她是美丽的,有力的,坚强的,包容的,博大的。

    她就是你,你就是她,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

  • 2009-05-29

    书香缘 - [失桃源]

    我爱你,就像我爱太阳西沉或者月光遍地的时候,我想要说什么的那一刻,但是,我想要的不过是占有那一刻的感受。

    --费尔南多·佩所阿

    很久没有机会好好在家呆几天了,27日下班后不顾一切地拉着箱子回了家。这次的假期,没有什么出游计划,也早就了断了对石家庄的牵挂,没必要再累死累活地回去,正好可以消停地在家呆着,算是这么久忙碌的一个休憩。早就想我妈想的不行了,回家的感觉真好,可以吃妈包的粽子,闻到家那股熟悉的温馨味道。

    我也有个毛病,喜欢把自己的书都收藏在家里。这些年一直在外,却总喜欢把读过不用的书存回家里,每次回来的时候,躺在床上,把一本本读过的书翻来看去,当是自己的乐趣。可是工作一年多来的匆忙,都很久没好好整理自己的书了。上一次彻底地整理书,已经是081月时的事了。每次整理书,都是个大工程。把所有的书摊开,在重新组合,分类,把没有收藏意义的书分拣出来,放在箱子里,准备处理。把书上的尘土擦拭干净,轻轻翻开有些泛黄的书页,有些字里行间有阅读时的简短批注,记录的,是当时我的心情和那时候的女孩。就好像我在和曾经的自我相遇,揣摩着她的心理。

    一年半过去了,有多少新书进了家门,多少旧书要淘汰啊。对我来说,“书非买不能读也”,是内心中一种占有欲在作祟吧。看看我买书的历程,就是我思想成长的历程。小说之类的书都是中学时期和大学低年级时候买的。高年级之后,学术书,随笔和评论类的书买的比较多。总体来说,历史书和文学书占了大部分。大学低年级,从那点可怜的生活费里,挤出钱来,收集了各种文学史的书籍。基本都是英文,也有外国影音的文学评论,“剑桥文学指南”系列里,对于很多作家的分册研究。常耀信,陈嘉,王守仁,刘炳善,王立礼,朱永涛,钱青,这些英语专业学生再熟悉不过的老师的教材。因为他们的教材,才有今天我积累深厚的对文学史和英语语言的运用能力。

    考二级翻译的时候,把杨宪益和戴乃迭翻译的书做教材看。现在,我的一个学生的推荐人,竟然是两位先生的女儿。和学生谈起了杨宪益和戴乃迭,学生惊讶地说,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两位先生了,你竟然知道。呵呵,也不看我是学什么出身的。小小得意一下!

    大学毕业的时候,专业教材都没有卖掉,而是干干净净地收起来。甚至把所有的讲义装订成了几大本,也一并珍藏起来。再次翻看这些教材时,看到的是自己整个的大学时代。逃课,玩儿,考试前临时抱佛脚。其实又有谁不是这样过来的呢?!

    还有些象征了我生命阶段的书,《可以吃的女人》。是阿特伍德打开了我眼前的混沌,让我看清了这个时代都市男女婚姻恋爱的真相。而我也怪她,自从看穿男人的心思之后,就再也遇不到心仪的男人了。

    有些书,让我觉得无比惭愧。《堂吉诃德》,《魔山》,《白鲸》,《战争与和平》多少次都鼓起勇气去攀登山峰,却都半途而废。现在工作忙起来更是没有机会细读了。对,目前最要紧的,就是把《静静的顿河》读完啊!

    孙淑云的《万里无云》,这也是一本改变我命运的书吧。老奶奶Yvonne送给我英文版,Ten Thousand Miles Without A Cloud。顺着这本书的指引,我到了洛阳,到了兰州,到了敦煌。从这本书起,我开始学着去了解佛教文化,和我国古代的哲学。到现在,我还对大漠深处充满了憧憬和好奇。

    发现自己这些年买书应该是还是很有节制的,因为经济部不独立,所以没有收藏价值的书绝对不掏腰包买。所以这次淘汰下来的书,主要大学前买的。也反映了自己的成长,比如丹·布朗,以前狂迷的人,却在艾科的《玫瑰之名》面前败下阵来。看过《波多里诺》和《国王的人马》之后,通俗小说就淡的如白开水,只能解渴,却一点都没有感觉,索然无味了。我眼里,“装”是绝对不被宽容的,只有真才实学才能让我心服口服。整理书的时候,第一本要归档特别珍藏的,是《阿特拉斯耸耸肩》,第二本就是《源泉》。我对兰德的迷信不仅仅是作为哲学家的她的思想,更是作为作家的她的语言。一个女人,拥有如此宏观的视角,可以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崩溃描述到淋漓尽致,一篇《“我就是约翰·高尔特”》,又可以怎样把人性最深处的贪婪和自私揭示地不动声色地透彻啊!

    有本书里,夹着我去兰州的机票,一路奔赴敦煌的火车票,和从兰州上高原的火车票。记得那个晨光熹微的早上,当我看到车窗外的沙漠时,心情难以抑制的兴奋;记得我在爬上高原第一个阴雨的夜晚,独自走进满是藏人的小餐馆,被所有的藏族男人看着;记得那天,我是怎么样“执手相看泪眼”,和高原上的男孩索南尖措诀别的!他叫我“索南央姆”,高原上的雪莲花。

    于是想起,那个人的名片还夹在某一本书里,以前,总是用他的名片做自己在读书的书签。而现在想要找出来的时候,却忘记了是哪一本。翻过来,翻过去,还是不得而见。原来有些人,有些事,最终是可以忘记的啊!

    生活的点点滴滴,就随着这回到过去的旅程而被一片片拾起。

    不知为何,现在很少买书,不是有用的书绝对不想去买。也因为没有读懂的太多太多。收拾书的过程就是个回归的过程。那些在我从青少年时期就在阅读的人,他们的影响是一辈子的。兰德,拜厄特,波伏娃和华顿,这些人的观点和故事,改变了我的人生。手指尖轻轻掠过整齐放置的每一本书,他们每一本都有自己的灵魂,都是凝聚了人的智慧和心血。他们拥有生命,他们柔声倾诉。真正美好的书籍不因时间消失而褪色,不是红颜易老的佳人,而是清香满口的陈酿。那些有他们相伴的日子,不再孤独。

  • 2009-05-03

    爱,别离 - [失桃源]

    我总是在默默地质问自己,人能够承受痛苦的底限是什么。当我发现自己在一次一次地挑战这种底限的时候,我也在疑惑,这样长期的压抑会不会彻底摧毁我未来的人生。

    在这样慢性自杀的绝望的爱情中,我还是要承受务必繁重的工作压力,无奈地孤独,一些烦琐事情的困扰,和来自外借无意却难逃的伤害。于是,唯一的方式就是不停地工作,工作,让自己感情系统彻底瘫痪,变得唯利是图。

    从美人鱼变为人类去追寻所爱的代价,是每一步前行都钻心疼痛。适应了这种疼痛,并能忍受疼痛跳出最优雅地舞步,在爱和毁灭自身之间做出抉择。无论哪一种做法,心灵都已扭曲。只有到了鱼死网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地步,最后的赢家才能显现,虽然胜利也是毫无光彩地凄凉。

    鲜血和泪水洗刷祭坛,哀怨,泣诉伴着高空呼啸地风声,飘渺与荒野的孤魂在世界的另一头还是无法解脱。蒙克,《呐喊》,艾略特,《荒原》,贾曼,《英格兰末日》……

    王尔德说,今晚她胭脂搽得太重,衣服穿得太少,这在女人,向来都是绝望的表现。

    盛装华服包裹着渐渐枯萎死去的身体,旗袍,最可以体现女人身体曲线的装扮,转回头,旁人却被眼睛中的光吓得退缩。是从坟墓中,从死人眼中才能看到的冷漠和抗拒。

    我宁愿忘记自身地存在,而只为了虚无而生活,而行尸一样漂浮在这个世上。生命的光彩和生存的勇气已经慢慢地,一点一点从心中消隐,唯一能留下的,是勉强一口维持性命的呼吸。

    疯子,也确实无愧于这个光荣的称呼。疯狂的残害自己的身体,精神世界完全崩溃,带着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痕,疲惫地苦挨到尽头吧。相信总有一天痛苦会结束,会有了结的一天。

    人类的潜力是无限的,人类承受痛苦的潜力更是无限的。心碎过一次,就再也无法去弥合,更何况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失望,失望,失望,失望,到不可能兑现的承诺,没有尽头的等待,到彻底彻底彻底的……那就孤独地继续下去吧。爱,别离。佛家所说的人生至苦。可是除了承受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 圣诞将至,公司各个部门都在为一年一度的盛大年度party做积极的准备。我们部门选送的节目是由我们五个女孩子表演的歌伴舞。曲目是由年长几岁的Soda选定的--ABBA乐队的经典名曲Super Trouper。当我得知我们要演唱这首歌的时候,不仅暗暗吃惊:居然是ABBA

    2008年即将过去,2009脚步已近,每年的新年我都会在ABBA的一首Happy New Year中,回味整个一年的收获,得失。每天下班排练过Super Trouper后,路上听这Happy New Year的曲子,我被带回到对老师的回忆中。

    2008年,是我生命中有转折意义的一年:正式从大学毕业,结束了长达16年的学生生涯,正式进入职场,开始了艰苦的打拼。在我得到自己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的那一天,我发信息告诉老师。老师回信道:

    Doreen,你是老师我最感骄傲和自豪的弟子之一。我真心希望你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老师我生来就是个不服输的人,也可说是争强好胜。很多人说你老师我傲气,我不否认,但我真心希望我的弟子都能有成就。你是我最好的弟子之一,努力吧。自从老师离开学校,对你关心有难。老师感到愧疚,原谅老师!无论何时何地都会祝福你!

    时间:614日午夜

    早上醒来时,看到信息,还是忍不住流泪了。

    2004年,我刚刚进入大学,孩子气十足,调皮顽劣又骄傲自大。是老师发现了我眼睛中闪烁的亮光,在演讲台上,找到一块未经打造的璞玉,开始了他对我的塑造。因为演讲比赛,和老师的接触渐渐多了起来,在比赛后,更是把老师当作父亲一样崇拜。那个时候,我总是看完一本书,就跑去和老师谈我最近的体会和感受,英美文学,音乐,绘画,戏剧,无所不聊。

    那年,石家庄下了一场几年来最大的雪。老师带着自己的儿子,还有我和师兄,漫步在银装素裹的校园里。边聊天边给我们拍照,那也是我,师兄和老师,唯一一次在一起拍照的机会。现在翻出来,看到自己当年的稚嫩和一股血气,不仅笑起来,几年时间,我已经是完全的另一幅样子了。

    天如同被淘洗过的透明,树枝虽枯,却依旧挺拔耸立,加上空旷的白色背景,我说,老师,这景色有种达利画作的感觉。老师哈哈笑着,你居然能在我们的校园里找到达利画作的感觉,不容易啊。记得当时,我们的课程正好进行到自然主义代表作家Stephen Crane,老师为了加深我们对前后几个作家和时期的印象,在PPT里结合了很多印象派画作,进行对比讲解,所以那段时间,我专心关注了各个时期,流派的美术作品,甚至通读了西方美术史。

    2004-2005学年,是我大学时期最美好的一个学年。师兄大三,我大一,每周五我们都去听老师的英美短片小说赏析课。听老师在讲台上,风度潇洒地解析,比较海明威,菲茨杰拉德,杰克·伦敦。课下,喝老师的鸟窝咖啡,和老师一起欣赏画作,老师还借给我他收藏的曼陀凡尼乐团和保罗·莫里哀乐团的音乐合辑给我启蒙。那年圣诞节,我特意送给老师一大盒精装的巧克力做礼物。哈哈,或许这听着有点别扭,但是,这确实是一个小丫头对自己恩师的崇拜和感恩。老师欣然接受了,后来还告诉我,巧克力真的很好吃啊!

    接下来的2005-2006学年,师兄大四,忙着考研,找工作,写论文,老师去北师大做访问学者一年,接着又考上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应用语言学的博士,前去求学。后来老师总是戏谑地说,他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有史以来岁数最大的在读博士,44岁的老博士了。而我的2005-2006学年,过得一塌糊涂,失败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把自己的生活学习都搞了一团糟,觉得自己愧对老师,没脸见他了。

    2004年,老师第一次带领我们的团队在廊坊的北华航空航天学院参加演讲河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这是对我的一次教育,也是让我熟悉环境的一次预演。2005年,老师已经是北师大的访问学者,没有能带队。在邢台学院,我取得了河北省专业组的一等奖,却没能拿到第一名。

    到了2006-2007学年,我的大三,应该标志着我成熟的开始。经历了暴风雨一样的感情风波后,我慢慢平静,艰难地重建自信,从废墟中跌跌撞撞地回到自己一度偏离的学习轨道上来。已经等待,准备了两年多的我,卷土重来,在河北大学,以压倒多数的最高分,取得了专业组第一名。

    决赛是分上下午两个半场,上午的定题演讲,我的发挥可谓完美,分数遥遥领先。其实,我已经心里有数,冠军已是囊中之物,但是我不愿意承认,不想让自己得意忘形而影响下午的比赛。

    中午休息时,我一个人躺在宾馆的房间里,拨通了老师的电话。在未接通的等待中,我不能抑制地哭了出来。两年来的努力,艰辛,受过的伤害,痛苦,对老师、朋友、家人的感激,和自己终于达到目标的喜悦,全化成了泪水,喷涌了出来。我哽咽着说,老师,我现在在等待下午的比赛,我没让您失望,我马上就赢了。老师说,虽然现在我没有做你的教练,可是当初带你和师兄,师姐比赛的那些日子,是我最美好的记忆,现在还时常想起,让我自豪,我为我的学生骄傲,无论比赛输赢,你都是我最好的学生。带着老师的鼓励和祝愿,我下午的即兴演讲超水平发挥,终于为学校,也为我自己,赢得了历史上的第一个最辉煌的第一名。

    两年多来,老师在外求学,师母身体不好,在家里抚养一对正是高考时节的子女。老师的母亲也多病,需要师母照顾。而他离家在外,顾不得照看家里。曾读到老师的文章,饱含着对自己的儿女,母亲,特别是对妻子的深深忏悔。而我们这几个学生,也都是为了学业,工作,生活忙忙碌碌,没有机会和老师聚在一起,喝酒聊天了。大四时,自己住在家属院里,几次碰到师母,打听老师的消息。知道博士求学的不易和忙碌,更何况是应用语言学这样的学科。遗憾的是,老师多次说要在家做饭给我们吃一次,展示他的拿手好菜炸香菇,却直到毕业也没能实现愿望。只当是个美好的期待吧。

    最近定居北京,刚换号码后通知了老师。得知他最近在准备博士毕业论文,研究工作非常繁重,没有去打扰。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老师,让我看到了人性中最高贵的正直,宽容和自强不息。他不只是我们的师长,在生活中,他还是一位父亲,丈夫,儿子。而他的任何一面的形象,在我心目中都是完美的。老师是真正顶天立地的大男人。

    2008年的尾声,圣诞的前夕,被一首歌,勾起了思绪。

    记得我当时惊讶地发现老师也喜欢ABBA时,曾经问他,老师,您怎么形容ABBA的音乐?老师思考了一下,说,warm,就这一个词。温暖,是啊,ABBA的音乐是温暖的,没有哀怨,没有悲伤,没有顾影自怜、自怨自艾,有的是催人上进和对人最真诚的祝福。如同老师带给我的一样,是人生的启迪,思想的启蒙,是在我生命需要指引的时候,引导我走上了不断学习的道路,并且带领我走过了最初荆棘丛生的困境。在那之后,我即使离开了老师的指引,还是在即成的道路上向前不断发展。为学,为人,他都是我的模范和榜样。

    ABBA的这首Happy New Year创作于1988年,距现在,正好已经20年了。20年之后,它还是在全世界被人传唱,喜爱。而我不禁想到,2009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在做什么,想什么,我们的生活又发生了什么样惊天动地的改变呢?正如歌词所唱:

    what lies waiting down the line
    in the end of eighty-nine...

    让我们闭上双眼,许下愿望,双手迎接新的一年,拥抱新的生活吧!

    天涯海角,师恩难忘!

  • 来到北京后第一个清闲的周末,完全不想动,吃完橱柜里的最后一袋方便面和最后一只鸡蛋。晚饭,可以省略了。F说我在消耗自己的本钱,我的身体。独居的女人去超市,每次去储备好一周的零食,饮料,物品,必然包括方便面,牛奶,面包,鸡蛋,有时候,加上好几大包卫生巾。

    唯一的活动是下楼去买包烟,好久没抽,也算是给自己解解馋。小卖部的男孩问我是不是要喝红酒,他这里有走私来的外国红酒,我苦笑一下。算了。一天看了N多电影,老的,新的,就当是最近的catch-up,我从来不在新闻上做什么catch-up,却不能不知道最近有什么新电影可以下载。

    点燃一根520,上一次抽这烟都是几个世纪以前的事情了。自从我远离了那个男人,是他,给我买了第一包520,点燃了烟卷中间那颗小小的红心。记住永远不要再用男人来帮自己派遣孤独,因为到最后,会发现自己付出了,却什么也没有得到,哪怕只是片刻的慰藉,换来的是更大的失落。米兰•昆德拉说,女人都希望承受自己最爱的男人的重量。我决定,再也不会把自己的身体交托给一个我无法对他产生任何感觉的男人,即使这意味着孤身终老。

    昨天,算是我来到新公司的一个阶段,基本完成了一个棘手的案子,而后面等待我的,是另外四个更棘手的。我不想去想这些。办公室里热的人中暑,不停地讲电话,不停地走来走去,不停地大呼小叫着沟通,所有的人走路都带着风,似乎末日马上就要来临。我只是沉默,做好我手里的事情。

    晚上的国家大剧院,人潮涌动,欢迎美国玛莎•格兰姆舞团来华的首场演出。可惜这世界级的大师舞团,呈现出无比抽象的舞姿,只换来了稀稀拉拉的掌声。竟然有人,在演出的间歇,打起了哈欠。与进场时的热闹对比,散场半小时内,所有人走得干干净净,空留下宏伟威严的歌剧院,回响着单簧管孤独的奏鸣。

    半夜,我听着卫生间滴答的水声无法入睡。早上醒来,阳光透过窗帘,从窗户向外看去,远处的高楼大厦,又是新一天的北京。

    无法与心爱的人长相厮守,所以选择漂泊的命运,前往未知,不知何日才是尽头。

  • 毕业前,曾经感觉人生就是一个又一个的灾难,一个刚过去,又一个更大的迎面砸来。不给人喘息的机会,不让人有任何准备,要么就硬着头皮顶上,要么,就被无情的浪潮毁灭。大多数人,都要一辈子这样坚持下去。直到蹬腿咽气的那天,才算是真正的解脱。

     

    24个小时前,我还是另一个人,而在接到一个消息后,马上进入了备战状态,打算再和随时可能发声灾难的生活搏斗一场。

     

    幸福和幸运从来不会结伴而来,而噩耗总是一起袭击而来。在我满心欢喜地期盼自己计划已久的长途旅行时,工作,生活,同时出现了危机。

     

    有时候真想潇洒地甩开这个烂摊子,甩手不干了,轻松地背包去旅行,回来再想对策。无奈,我就是深陷在生活中的人,没人能做到完全洒脱。我要担心,要在意,照顾的事情那么多,日期,数字,关系,其中要在这繁杂中寻求平衡点,把一些微妙的关系处理得滴水不漏。每天睡觉前,应该感恩上帝今天没有出什么大问题。即使出了问题,也告诉自己,先睡觉,回头再说,天无绝人之路,明天又是一天。

     

    牢骚也只能在这里发一些,该做的,就是收拾起自己的心情,穿好战斗的铠甲。一个人在战斗?带有悲凉意味的叹息,发自一个独自生存的女孩。我要去战胜的,是生活和我自己的软弱。人,怎么能让内心的懦弱无能打垮自己?虽然大多数时候,我都要责备自己胆小,无知,鲁莽又冲动。但是,我还是一次一次地在风波中有惊无险,还是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着我自己的道路,这一点,让我觉得很欣慰了。

     

    按照十二星座性格的分析,狮子在最失落,悲伤的时候,去寻找的,不是一起花天酒地,能锦上添花的人。而是自己最信任,也是最爱的人。或许因为骄傲的狮子绝对不允许外人看到自己抚摸伤口时候的脆弱,不外露自己受过的伤痛。她会骄傲地甩甩头,说自己根本可以不在乎,即使她已疼痛到麻木,也要优雅地走回到自己的空间里,才丢盔卸甲地哭泣。

     

    遗憾的是,在我发现自己又掉进了更大的困境里,竟然平静地没有任何语言,更不想去找谁倾诉什么。我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再去爱一个人的能力,当所有的人走过眼前,没有任何人能让我对其留住关注目光,我才明白,自己真的可以做到视而不见。我真的不想去承受另一个人的负担,当然,也不需要别人承受我的。于是,我将永远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写字,和自己谈心。

     

    王尔德说:“爱上自己,才是永恒爱情的开始。”

     

    而海明威真是个圣人,因为他说“丧钟为谁而鸣,太阳照常升起”。

  • 花了整整三个的晚上,读完了季羡林先生的《自选集佛》。这也是我接触佛教开始后,一段不算长的时间中,看得最上瘾,也是最通顺的一本书。先生的文字行云流水,思维缜密,逻辑清晰,资料和观点环环相扣,每篇文章各有自己的观点,联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最后,用一篇《我和佛教研究》做了总结,阐明了先生对宗教的观点,也表明了自己对宗教研究的态度。

     

    闲话少说,读过《佛》一本自选集,我的感触可以分成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明确了对宗教的态度,和宗教研究的方法。季老说:

     

    “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

     

    先生的话也正说到了我的心坎里。在我每天捧着大本的佛学书籍苦读的时候,周围的人难免要问,我怎么突然迷上了佛教,是不是万念俱灰,动了出家的念头。这虽然是周围人的玩笑,也反应了普通人对于宗教的态度,大多还停留在迷信的层面上,拜佛吃斋,搞偶像崇拜。

     

    在佛经典籍里,也存在很多夸大的成分。比如,悉达多出生的时候就会走,脚踏莲花,能开口说话。还有说悉达多王子的父亲净饭王为了让他免受痛苦,而为他修建宫殿,把他与外世隔绝。乔达摩·悉达多大概出生于公元前四世纪,大概与孔子同时代,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情况。中国当时处在奴隶社会像封建社会转变的时代,那个时候,欧洲大部分还是荒蛮之地,我们代表了生产力的最高水平,可以想象在印度,富贵又能怎样?与其说他是王子,不如说是较强的部落的继承人,况且释迦族在当时的印度,并不是十分的强大。所以,从这一点看,佛祖的传说,有很大一部分是后人编造杜撰的。

     

    至于基督教,神话杜撰的成分就更多了。例子不必多举,仅处女怀孕,生子,就足以说明。

     

    “对世界上的任何宗教,只要认真地用科学方法加以探讨,则会发现它的教义与仪规都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都有其产生根源,都是人质造成的,都是破绽百出,自相矛盾的。”

     

    宗教存在的理由就是有的人有宗教需求,无论是精神寄托,还是统治需要,只要是存在宗教需要,就有宗教的存在。我们毕竟从小受着唯物主义哲学的深刻影响,不太能接受夸张,离谱的神话。何况释迦摩尼也强调,自己是人,不是神。很多时候,信徒在宗教传播过程中颠倒,歪曲事实,分析研究的时候要有判断,区分的能力。

     

    这一点,在季老的一篇《佛教开创时期一场被歪曲被遗忘了的“路线斗争”》里,有着集中的体现。

     

    其二,由《佛》一书中的选文,结合曾经读过的关于佛教历史和玄奘法师生平的书籍,了解了翻译的发展历程。

     

    说到佛经的翻译,首推鸠摩罗什和玄奘。在蒋维乔居士的《中国佛教史》中,有详细的资料,可以了解到各部经书翻译的人员,版本和翻译年代。在那个年代,已经有了“信,达,雅”的翻译理念,出现了“直译”和“意译”的分歧和融合。佛经的翻译中,曾存在“硬译”和“死译”的阶段,这也主要是因为译者本身对佛教深奥的义理理解不深,语言运用能力不强造成的。可见,做一个好翻译,必须精通一门学问,是自己专业上的专家。玄奘法师的翻译,直译和意义结合,融入了我国语言优美的元素,可以说整个翻译过程,就是在把外来的佛教“本土化”,使其能够得到普及和传承。在这方面,他的贡献难以估量。

     

    另外,当时的翻译已经形成了相当的规模。玄奘从印度带回大量的佛经,必须要有官方的支持和经费,翻译工作才能开展下去。玄奘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怎么拍皇上的马屁才能得到支持。译场大开,那个时候,僧人翻译,很拉风的职业!

     

    因为当时大多佛经是口传心授,所以其翻译步骤大概是:口授,笔录,主译,润色,校对,誊写。

     

    于是,我活跃的思维一转,想到了艾柯《玫瑰之名》里,教士们在图书馆里誊写工作的情景。玄奘翻译经文的时间大概是公元600多年,毕昇发明印刷术,是在1040年。《玫瑰之名》里的故事发生在1357年,那个时候中国已经有了活字印刷术,而欧洲的古藤堡印刷术是在1440年才发明的,比中国晚了400年。

     

    我们可以想象,抄写,誊写的工作对于当时的僧侣来说有多重要。也正是因为书的册数太少,又不容易保存,才使知识掌握在少部分人的手中,这些人成了特权阶级。

     

    继续随着我的意识流走,想起了盛世唐朝一段才子佳人的公案。玄奘法师得意的徒弟辩机和尚,与高宗宠爱的高阳公主之间一段悲剧爱情。辩机青年才俊,想来相貌也是风流倜傥,高阳公主婚姻不如意,满腹愁怨,遇到了辩机这样的美男才子,一下擦出火花。可是,玄奘也没能保住徒弟,也许,他是为了翻译经书的大业,舍弃了心爱的徒弟,辩机被腰斩的时候,年仅29岁。当时的辩机,在学术上已经很有成就,如果他这样博学聪颖的僧人能够活下来,佛教史兴许就会被改变。

     

    可是历史的车轮就是这样无情的滚滚向前,而“性”,正是这车轮的润滑剂。

     

    其三,我佩服季羡林老先生的为人,为学的严谨和敬业。

     

    复习翻译考试的时候,试译过季老的一片批判“文山会海”的散文。老先生在校长之位,实在身不由己,必须参加各种会议,把做学问的时间都挤没了。先生喜欢早上四五点钟开始起床工作,那时候的北京城还在睡梦之中,静谧空灵,是先生最享受的时刻。

     

    还有,就是季老为入学登记的新生看行李的故事。学生以为他是老工友,托老人给帮忙照看行李。而在开学典礼的时候,才知道这个衣着朴素的老人正是北京大学的校长。现在的季老,还是保持着最简单的生活习惯,物质上没有任何奢侈华丽。在一个关于季老的短片里,我看到了一个令人尊敬的大学者。

     

    由季老的治学,想到梁实秋的《雅舍小品》,那所谓“雅舍”也就是透风漏雨的破屋。梁实秋却也在破屋里苦中求乐。他甚至埋怨莎士比亚,怎么写了这么多,让我译到什么时候才能是个尽头啊!多让人感动,又觉得可爱的老先生们啊!

     

    很多学贯中西的大学者,周汝昌,林语堂,辜鸿铭等等,都是学习西文出身,最终回归国学。这点,我也在学习的过程中有了更深的体会。小女子不敢自称自己有什么才学,充其量是读了几本洋书,认得几句洋文,也慢慢了解到了本国文化的深厚。脱离了自己国家的文化,就是没有了民族的灵魂,对西学的研究,也将没有使之生存的根基。

     

    季老曾说,最佩服的两人是梁漱溟和彭德怀,因为他们有骨气。学者的骨气是什么?不为五斗米折腰,不为世俗曲合逢迎,安贫乐道,专注学术。

     

    因为季老,我捧起了梁漱溟,胡适之,捧起了叙写先生不折骨气的《牛棚杂记》。希望自己能够顺着前辈大师的指引,启迪自己的生活智慧。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匆忙写就,未及参考资料,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 2008-08-14

    近期书单 - [失桃源]

    佛教系列:

     

    《中国佛教史》,蒋维乔 著,团结出版社

     

    《中国佛教哲学要义》,方立天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南怀瑾选集第八卷》,南怀瑾 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密宗要义》,英武 著,巴蜀出版社

     

    《敦煌学概论》,姜亮夫 著,北京出版社

     

    《唐卡的故事之男女双修》,吉布 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唐卡中的度母,明妃,天女》,吉布 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敦煌壁画里的精彩故事》(英文版),陈钰 著,李桂山 译,新世界出版社

     

     

    阿兰·德波顿系列,上海译文出版社

     

    《爱上浪漫》

     

    《爱情笔记》

     

    《哲学的慰藉》

     

    《旅行的艺术》

     

     

    近期的宝贝书:

     

    《隐之书》,A. S.拜雅特,南海出版社

     

    《天赋》,纳博科夫 著,译林出版社

     

    《微暗的火》,纳博科夫 著,上海译文出版社

     

    《失落的书》,(英)斯图尔特·凯利 著,三联书店

     

    《卡萨诺瓦是个书痴》,[]约翰·马克思韦尔·汉密尔顿 著,三联书店

     

    《图书馆之恋》,[]让·马里·古勒莫 著,华东师大出版社

     

    《穷人的美德》,陀思妥耶夫斯基 著,天津人民出版社

     

    《逼视的眼神》,《读书》杂志社编,三联书店

     

     

    最近在阅读的书:《堂吉诃德》+<堂吉诃德>讲稿》(纳博科夫)

     

     

    近期记忆中写的最差的一本书:《天使坠落的城市》,[]约翰·伯兰特,这个作者真的应该被拖出去凌迟处死,他写的书简直是对读者的煎熬和精神摧残。